园区各企业:
根据省工信厅通知精神,依据《绿色工厂梯度培育及管理暂行办法》(工信部节〔2024〕13号,以下简称《暂行办法》)有关规定,现就组织开展2025年度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及相关复审工作通知如下:
一、关于2025年安徽省绿色工厂推荐工作
(一)申报企业应满足《暂行办法》相关要求。具有较好的经济技术基础和经济效益,在全省同行业中具有明显的竞争优势。企业提出绿色低碳发展中长期规划及年度目标、指标和实施方案,持续进行资金和资源投入。企业有较强的质量、职业健康、环保、安全生产和能源管理水平,通过GB/T 19001要求的质量管理体系、GB/T 28001要求的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GB/T 24001要求的环境管理体系等第三方认证,满足GB/T 23331要求的能源管理体系,通过第三方认证或能源审计。
(二)申报企业应参照《暂行办法》编制评价报告。工业和信息化部已发布绿色工厂评价行业标准的(可登录工业和信息化部节能与综合利用司网站查看),鼓励按照行业标准评价要求进行评价。
(三)为发挥绿色工厂节能降碳引领作用,申报企业能效水平原则上要接近或优于能效标杆水平或国家能耗限额标准先进值,且没有使用淘汰的落后生产设备(包括落后电机、落后变压器等);优先支持开展节能降碳技术改造成效明显、积极推行产品绿色设计、开展产品碳足迹核算或零碳工厂创建相关工作、发布ESG报告的企业申报,有关情况应在推荐材料中予以充分说明。
(四)安徽省绿色工厂采取网上申报方式,申报企业访问安徽省经济和信息化厅网站(jx.ah.gov.cn)“工业云”,使用“皖事通办用户”法人账号登录进行填报,按照要求上传相关材料(要求PDF格式,带公章)。网上申报应做到数据准确、资料齐全、扫描文件清晰。通过系统报送的申报材料及相关附件的文件名必须规范,并严格按照要求的申报材料和附件名称命名后上传。网上申报过程中遇到的具体技术问题可与省工业和信息化厅信息中心咨询(联系电话:0551-62871939)。
(五)各企业要严格按照时间要求申报,其中:系统网上申报功能开放时间为2025年6月13日,申报企业端口关闭时间为2025年6月30日24时,各企业应在2025年7月1日将推荐汇总表(附件)以及所推荐的绿色工厂评价报告(电子版及3份纸质版)报送至区经发局经济运行处(A5-114)。
二、关于历年安徽省绿色工厂复审工作
本年度省级绿色工厂复审工作按照《暂行办法》动态管理相关要求开展。请已认定的省级绿色工厂在工业节能与绿色发展管理平台(https://green.mit.gov.cn)完成2025年绿色工厂动态管理表填报工作,于6月30日前全部上报我局。
新站高新区经发局联系电话:王凯 65777276
新站高新区经济发展局
2025年6月11日